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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宿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资金链断裂,不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成为“烂尾楼”,而且欠下近2亿元的债务,涉及执行案件达57件,该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也因此被多轮查封。
6月4日,宿州中院院长张瑞华亲自带队,现场执行一家房地产公司资产。
宿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资金链断裂,不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成为“烂尾楼”,而且欠下近2亿元的债务,涉及执行案件达57件,该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也因此被多轮查封。为限度的实现债权人、购房户、建筑企业及开发公司等各方的合法权益,宿州中院对涉及该项目的案件采取“放水养鱼”的执行思路,通过征求各方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的意见,允许开发企业、建筑企业对被查封的“烂尾楼”继续建设,并定期督查建设进度。现该房地产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,为了确保下一步执行工作顺利进行,宿州中院院长张瑞华亲自带队,现场详细勘察项目建设情况,完成项目整体查封工作,并向开发公司负责人宣释法律规定和案件执行方案,该公司负责人当场表示积极配合执行工作。
据了解,该院已着手启动该房地产项目的评估工作,并将及时进行网络司法拍卖,以尽快实现全部债权人近2亿元的债权,并使购房户交房和建筑企业给付工程款的诉求得以实现。